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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汽车产品将完善召回机制

发布时间:2015-09-15 09:24:33 来源:客车网

       2015年13日在天津举行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董红磊表示,我国汽车产品的消费者投诉量近十年来不断递增,尤其是过去两年,年均投诉量多达1.5万条以上,发动机、电气设备等成为重灾区。为此,我国正在不断完善汽车召回体制机制,《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指南等均将于近期公布。

  董红磊表示,从2004年开始,我国汽车产品的消费者投诉量逐年递增,尤其是2013年我国首部汽车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年均投诉量多达1.5万条以上,增幅明显。

  从2004年开始,整车的召回量也在逐渐增多,2013、2014年都突破了500万辆。截至8月21日,今年我国完成了450多万辆车的召回,同时受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增,去年占比已经超过65%,今年占比预计也在60%以上。

  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始研究汽车产品召回,2004年国家四部委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标准组成的一个召回法规体系。

  “我国召回机制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还在进一步制定与完善中”,董红磊说,主要包括了《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缺陷汽车产品风险评估与控制准则》、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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