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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中心城区发布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将建公共充电桩

发布时间:2017-05-18 11:19:01 来源:客车网

  近日,从温州市规划局发布《温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根据规划,温州市在“十三五”期间将规划布局社会公用充电桩604个(一类区264个,二类区340个);公共充电站14座(中型充电站10座,小型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站16座(13座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近期规划建设社会公共充电桩339个,点位32处;社会公用充电站8座,专用充电站10座。

  温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批后公告

  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复时间:2017年4月10日(温政函[2017]29号)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四个行政区,但不包括瓯北片。

  二、规划年限

  规划年:2020年,与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保持一致。

  三、功能定位

  1.社会公用充电桩:社会公共充电桩为私家车、公务车和极少量出租车提供充电服务;

  2.公共充电站:采用大电流快速充电设施,同时提供电池检修、乘客休憩等服务;

  3.专用充电站:专用充电站为公交车、出租车等特定车辆服务;

  4.私有自用桩:为电动汽车个人用户和办公单位员工提供充电服务。

  四、发展目标

  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五、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布局社会公用充电桩604个(一类区264个,二类区340个);公共充电站14座(中型充电站10座,小型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站16座(13座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

  六、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建设社会公共充电桩339个,点位32处;社会公用充电站8座,专用充电站10座。

  七、建筑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建筑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见下表所示。

  表1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标准 

用地分类 配建标准 快充泊位占总泊位比例
住宅用地 14% 3%
办公用地 12% 14%
商业商务 12% 15%
城市公共停车场 15% 50%
学校教育 大、专院校 12% 10%
中学、小学、幼儿园 10% -
医疗用地 综合性医院、疗养院 14% 18%
社区卫生站 10% -

  注:1.新建住宅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快充停车位应设置为共用充电停车位;

  2.配建标准为充电泊位站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比例,快充泊位占比为其占充电停车位总数量的比例;

  3.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配建比例在本配建标准上应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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