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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通知 非个人用户需满足行驶3万公

发布时间:2017-09-27 17:56:18 来源:客车网

  2017年9月26日,山西发布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经信委关于《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通知对山西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进行了调整。

  《管理办法》规定,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补贴标准:2017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营销补助按照国家同期补助资金1:0.5标准执行。2017年,甲醇客车0.5万元/辆,甲醇重卡0.5万元/辆,甲醇轿车0.25万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0.1万元/辆;燃气重卡0.5万元/辆,燃气轻(微)卡0.1万元/辆。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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