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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能源汽车2021年前暂不征收购置税

发布时间:2019-06-11 20:11:12 来源:客车网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不受《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影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近期未发布过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车型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文件。”针对“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是否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一问题,工信部相关人员给出答复。可以看出,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暂不征收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四条明确,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第九条规定,5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其中,新能源汽车未被单独列出。但写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17年末至今,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政策主要有三个:一是2017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二是2018政府工作报告,三是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动态管理。

  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8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30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动态管理。  可以看出,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将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据了解,截至2019年6月9日,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24批。其中,第24批目录发布于2019年4月30日,共有319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同时还有72款新能源汽车被撤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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