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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校车”运行起来有多难?

发布时间:2012-10-11 14:08:20 来源:客车网

    眼下,全国各地幼儿园、中小学陆续开学了,连续三年就校车安全提交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告诉记者,他注意到,在执行新条例后,校车情况目前还未见多大进步,反而出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在福建和广东的一些小学和幼儿园,出于经济负担考虑已经不为学生提供校车;而另一些购买了新校车的学校,特别是私立学校,出现了校车上了牌照后,不能立即用于接送学生,还必须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由于新规定中对取得校车标牌有严格的标准,因此现在新校车面临无法投入运营的问题。


  李蓝曾经就校车问题进行过多次调研。据他了解,以前最常见的校车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定义的第二种“非专用校车”。但实际运营的又多为“黑校车”。状况好点儿的“黑校车”虽然也是用正规的客运车辆来运送学生,有的甚至还有学生照管人员,但没有校车运营资格。其余的“黑校车”,则指的是运营者既无运营资质,还使用非用于客运的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等充当“校车”,这种“黑校车”主要见于中小城镇、郊区和农村。用这种车辆来运送学生,再加上驾驶员经验不足,技术水平有限,违规超载,因而导致校车的交通事故频发。


  2012年4月,国家紧急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新标准做了详细规定。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由上述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按照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了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查非法拼装、没有校车资质、超速、超员等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看到此前曾多次呼吁的校车路上“优先权”、部门联席制度、对“撤点并校”后的村子要保障校车固定停靠点等均有体现,李蓝认为,新条例进步很大。但各个学校的新校车纷纷在校车标牌这道程序上卡壳了,这说明新条例还不够人性化,没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国情。“我不认可有些人所说的‘要么不办,要么就办世界上最好的校车’的说法。眼下我们只需要一辆足够安全的校车,能让孩子安全坐着去上学就好,并不要求它拥有多一流的国际标准。”


  9月12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校车要上路,必须要“牌照与许可两全”。这也是《条例》为保障校车安全所建立的最为重要的制度。《条例》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程序做出了十分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道理,只要车辆符合各项标准,就应该能取得校车标牌。我看了新条例的新规定,取得标牌却需要经过12个部门的手续,但究竟该怎样操作,并没有给出清楚的解释,都以校车在‘过渡期内’推诿,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担责任。但是校车关乎到孩子每天的上学问题,这样拖下去怎么行。”因此,李蓝认为,解决校车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对校车问题轻重缓急的认知和判断,以及是否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他也关注到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校车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我希望治理的结果不是让学校因买不起校车和怕担安全责任而放弃对学生提供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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