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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客分类标准亟待科学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2-10-09 10:35:19 来源:客车网

  目前,中国汽车分类标准混乱得一团糟,一些标准还是上世纪划分与分类的,随着时代发展与汽车细分市场,这些老旧的条条框框早已跟不上经济与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并已经成为桎梏与阻力,给交管、上牌、路桥收费、与营运管理费等,带了模糊不清和自相矛盾的一大堆问题。中国汽车分类标准不能与国际接轨,当初的划分标准再套用当下的品系车型,就显示出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


  由于各细分市场没有国家、行业的统一划分标准,各企业基本是按自己的产品与市场需求来进行自我分类与划分车型,因此出现了五花八门的产品定义与市场定位。为此,中国汽车分类标准急需重新出台类似当年秦始皇统一贷币与度量衡的行业划分汽车分类标准的标准。

 
  目前在商用车领域,汽车产品分类标中,大型轻型卡车与中型卡车在动力、载重、货厢容积与无差别,大轻卡与准中卡已无差异;大型微型卡车与小型轻型卡车在外观上似乎已模糊不清;跨界纯乘用型高端小型微型客车与低端MPV无论是在外型还是在内饰上已难分仲伯。特别是目前市场俏销的加长加大加高加大动力的“四大”微型客车,已经完全巅覆了传统日系海狮轻客产品物理性的定义与市场价格档次定位,除在动力选配上还与小型轻客尚差0.6L排量外,其它已经几乎没有差别差距与差异了。如果依此市场与产品发展惯性,未来几年中,大型微客长度超5米,动力排量上升到2.0L或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
 

  按照1988年的《汽车与挂车类型的术语与定义GB3730.1-1988》中,狭义“轻客”指车辆长度大于3.5m且小于或等于7m的客车,座位数在6座以上,以载客为主的厢式一体的机动车客车。2005年颁布《中国汽车分类新标准》中的规定,依然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客车(L≤3.5米),而目前市场上热销的“加长加宽加高加大马力”微客,一般车长已超过4.0m,将接近5.0m,最大轴矩已近2.70m,可乘坐8-10人,有的车型客货仓空间有的达到5立方米。还有个别车型的排量竟然为1.6升,最大功率(KW) 65/5500,最大扭矩(N.m) 130,具有功率大易满足微车消费者商乘两用的实际需求。如果按其发展趋势,车长超过5.0 m,轴矩达到3.0m,动力配置升至到2.0L排量以上并柴油机化成为发展趋势。


  在《汽车和半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的国家标准中对乘用车规定,“用于载运乘客和/或随身行李物品的汽车”从这个定义来看,乘用车既可以载人也可以载货,但公安部门规定在车辆上牌时要执行行业标准,上牌之后只能在载人和载货中选择其一,并未给予微客载货合法地位,这就导致了载客不能载货,载货不能载客相互自我矛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标准不统一各擅自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无法可依无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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