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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轨交站50米内有公交接驳

发布时间:2016-04-21 14:18:08 来源:客车网

  2016年4月21日消息,公交线路导则今天起实施。上海市交通委制订《上海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优化导则》,统一了公交线网的优化标准,今后上海市公交线路的调整、延伸和撤销将由《导则》说了算。未来的上海公交线路将构建骨干线、区域线、驳运线三级线网结构。居住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将至少配套1条公交线路; 内环内将严格控制新辟公交线路;外环线内的公交线长度超13公里宜调整。总长度70%以上与其他线路重复的公交线宜撤销,撤销后应确保不产生新的公交服务空白点; 新建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必须有公共汽车接驳,不符合则改动站点位置,调整线路走向。

    《导则》明确,上海公交线路将构建骨干线、区域线、驳运线三级线网结构,其中“骨干线路”是指服务于城市主要客运走廊,提供较大运量、快速可靠的公交服务,主要承担中长距离出行。“区域线路”为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域,服务于区域性主要客运走廊,通过加密公交线网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范围,主要承担中短距离出行。“驳运线”服务于居住社区、商务区等局部区域,通过与轨道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以及周边的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商场等公共活动区域相连接,填补公交线网空白区域或服务不便区域,满足居住区乘客换乘或生活出行需求,主要承担短距离出行。

     未来上海市要做到外环线内两点间公共交通出行在一小时内完成,郊区新城可以通过一次乘车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或外环线内,新市镇与所属行政村之间通过一次乘车到达。

    公交线路新辟、调整、终止方案确定后,在实施前应在公交服务市民互动平台、相关媒体和网络上公示具体方案和热线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10日。公示征求沿线市民意见后,按确定时间实施线路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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