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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发布《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4 09:51:33 来源:客车网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部署决定,根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城乡交通运输的基本公共服务定位,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

  (二)以人为本、优化供给。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强化城乡公交、农村客运公益属性,落实城乡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路权优先、财政补贴补偿优先;以方便出行、安全第一、服务优质为出发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需求。

  (三)分步推进、全面提升。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市城乡运输存在的差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理顺管理机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照“一县(区)一策”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客货邮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安全畅通、绿色智能、融合发展的城乡交通运输网络,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物资流通更加高效,支撑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坚强有力:

  (一)覆盖全域、服务优质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建制村公交化通达比率达85%以上。

  (二)城乡集配、终端便捷的城乡物流运输体系有序运转。通过新建、改扩建、合作经营等方式,全市具备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比例80%以上,各区县正常运营的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均达6条以上,客货邮融合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争创1-2个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三)全市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明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5A级达标区县达70%,2个以上区县通过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区县创建验收,争取1个区县列入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科学、通畅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1.加强城乡交通规划引领。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行业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村庄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发展任务。

  2.完善农村基础路网。进一步完善外通内联的城乡交通骨干通道,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有序推进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较大人口规模建制村通双车道,农村新改扩建公路同步建设候车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持续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3.健全交通运输站场体系。鼓励客运站与城乡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鼓励客运站空间综合利用,融入物流、旅游等服务功能。根据资源共享、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科学选址、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具备条件的场站设计时应充分吸纳并彰显黄山旅游资源特色要素。

  (二)优化便民、快捷的农村客运出行体验

  4.优化城乡客运结构。有序推进城乡客运公司化改造,逐步实现“一县一公司”。大力推进公交化运营,因地制宜通过城市公交线路延伸、新增城乡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发展镇村公交,开通“微公交”等方式,建立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三级公交服务网络,全面提升辖区建制村公交化通达率。

  5.完善客运价格机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财政保障水平、企业运营成本、运输产品服务质量差异、交通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形成“政府能承受、百姓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行业促发展”的多层次、差异化的价格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

  6.提升运营服务品质。创新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扩大城乡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通达效率。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农村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微公交等个性化客运服务。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实行城乡公交成本规制办法,给予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对已开通的镇村公交运行情况和行政村通达情况“回头看”,确保镇村公交“开得通、留得住、有发展”;组织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服务质量考核,测评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规范城乡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打造高品质城乡客运服务。

  7.便捷群众出行体验。全面提升城乡客运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搭建城乡客运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客运定制、手机支付乘车等出行信息服务。加大建设农村候车站亭,适时推进电子站牌建设,深入拓展交通一卡通在城乡客运、公交方面的应用。

  (三)搭建畅通、集约的城乡物流运营网络

  8.完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按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的技术要求,充分利用现有邮政、供销、商超等网点资源,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加强物流站场的集约高效化发展,按照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电商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或改造。统一物流站场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物流经营服务行为。加快城乡物流站点的信息化建设,促进物流信息的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

  9.推进农村客货邮合作发展。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直接通邮工作的协同联动,鼓励农村客运企业在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乡客运运力资源与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乡村快件代收代投业务,降低农村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提高城乡公交运营效益。提高镇村公交通达的深度和广度,结合邮件快递寄递需求,鼓励城乡公交站点设置优先考虑现有邮乐购、电商、供销等村级物流站点,持续优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逐年推出一批交邮融合城乡公交示范线路。

  10.培育农村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服务品牌知名度高、引领带动作用好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精品线路、精品站点、精品项目,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1—2个农村物流品牌。结合各县区实际,统一农村物流站点的标识,突出交通运输形象标识,兼顾运营企业个性特色,并在农村物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站点等场所广泛使用。

  11.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农村客货运输需求的城乡公交车辆。加强农村物流信息终端设备配置,鼓励和推进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配置条码扫描器、移动信息终端、智能快件箱等设备。支持邮政快递、运输企业推广标准化托盘、集装篮和笼车循环公用,降低农产品运输损耗。

  (四)拓展惠农、多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

  12.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全域旅游”新业态。提升全域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加快改善全域的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旅游的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旅游公交线路,全市AAAA级以上景区景点公交通达率达100%,景区景点之间的互联互通更为顺畅。拓展“运游一体”服务,适时开通旅游观光巴士。支持特色小镇、创意休闲农业、田园风情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定制线路。

  13.推动“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深度融合。鼓励城乡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运力资源和电商资源整合,依托电商平台货源和销售渠道优势,结合电商行业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的需求,合理规划运输网络,对农村电商产业发达的地区,充分利用沿途取送、循环配送等模式,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物流服务,拓宽农村农副产品销售、运输渠道,提高农村物流服务的直接通达和覆盖能力。

  (五)提升智能、联动的农村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4.提高标准化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镇村公交线路联合审查机制。适时开展城乡客运线路风险评估,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运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15.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能力。有序推进“黄山市智慧交通第三方监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公交、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终端安装、使用,推广应用城乡客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系统,进一步提升行业智慧化监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完善由政府牵头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邮政、供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各地要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重大工程落地实施,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用地、金融、税收、项目审批等问题困难。推动区县政府将城乡公共交通补助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客运运营财政补贴机制。对成功通过国家、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客货邮发展样板县创建验收的区县,市财政通过统筹相关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与适当支持。

  (三)严格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作为对各区县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市政府对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随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2022年9月29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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